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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06-14   浏览次数:

各位班主任、辅导员: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选聘班主任工作的通知》(闽科委〔2013〕23号)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对2013-2014学年度班主任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交工作记录卡。各位班主任将一学年来的工作总结按《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记录卡》中如实填写完毕,于5月23日前交至学工部辅导员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所在班级测评。各位辅导员组织本年级各班学生进行评价。6月16日前各位辅导员完成本年级《班主任工作记录卡》的汇总。统计、汇总、存档工作由温良卿负责组织。

三、学院审核。学工部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拟定优秀班主任名单,上报院党委会审议,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考核工作结束后,被考核人须在《班主任工作记录卡》上签名。

四、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班主任综合考核结果分为: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89‐80分评定为合格,79‐60分评定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班主任名额一般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20%。考核合格的班主任,根据工作业绩发放1000元的岗位津贴,并作为班主任续聘的依据;考核优秀的班主任,除考核合格给予的岗位津贴外再奖励500元并予以表彰;考核基本合格的班主任,根据工作业绩发放800元的岗位津贴,并作为班主任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工作情况给予不超过一半的岗位津贴并予以解聘。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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