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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大学生头脑,切实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养,提升其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经学院党委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举办2019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四、培训时间

4月—5月,分两批。

五、培训形式

由学院党校统一组织(详见附件1),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为主,同时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网络平台自学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六、培训教材

《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培训对象自行准备。

七、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采取开卷考。考核合格者经院党委分党校审核后发给结业证书,原则上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

八、学员守则

1.按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允许接听手机。

2.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员明确党课学习的纪律要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员,必须持有院党总支公章的假条提前到党委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经党委工作部同意方才有效。

3.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学习。

4.各批次培训班培训时间,由党委工作部统筹安排,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党工部通知时间上交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cxy@mnkjxy.com,纸质版由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签名后上交党委工作部。

附件:1.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

            2.发展对象培训备案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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