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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党员档案审查及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09-05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党团召集人及新生辅导员: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切实做好2014级(含专升本)新生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新生党员档案审查工作

各学生党支部、党团召集人及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新生中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认真审查相关档案。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组织发展程序。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资格不予认可: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在校生不是在本校发展入党;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入党;入党程序严重违反规定。

对预备党员,还应重点审查《预备党员考察表》,特别是预备期超过半年的,应至少考察一次。在报到前预备期已满的,应由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对新党员档案有存疑的,须向其本人调查了解或向其原基层党组织函询、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对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不具备党员条件者,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要及时对其进行帮助和教育,并将具体情况报党委工作部。

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其党员档案按照有关要求妥善保管。

二、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入党材料审核合格方可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接收时,审核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是否规范。外省市转入的新生党员介绍信应开至“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内转入的新生党员介绍信应开至“福建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如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落款及有效日期不符合要求,须由新生党员本人联系组织关系转出地党组织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新生党员报到后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凡未及时转入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可适当延长其预备期;凡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取消其党员资格。

三、加强对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 

新生党员的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位学生党支部、党团召集人及新生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党委工作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凡因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党员档案审查合格的新生党员,党工部会及时将其编入支部,安排参加组织生活,引导新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争创佳绩。

对新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考察人,负责预备期的考察,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

对于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应予以认可,并做好继续培养的衔接工作,使他们尽快成熟,早日加入党组织,进一步做好低年级发展党员工作。

 四、具体要求

各新生辅导员要结合审查情况认真填写《新生党员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汇总表》(见附件1-4),并交予党团召集人签字后,于9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给党工部陈晓缘,同时带上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以备检查。

       附件:

                   1.新生正式党员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doc  

                   2.新生预备党员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doc   

                   3.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审查情况登记表.doc

          4.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汇总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工作部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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