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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科技学院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8-16   浏览次数:

闽南科技学院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

(闽科委〔202216   2022512日)

 

一、经费来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按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每生不低于3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加强网络思政育人。

二、基本用途

专项经费用于提升校园新媒体网络平台的服务力、吸引力和粘合度,增强网络阵地的示范性、引领性和辐射度。建设思政类公众号,发挥新媒体平台对高校思政工作的促进作用。引导和扶持师生积极创作导向正确、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产品。

三、使用范围

以下具体项目可从专项经费列支

(一)用于培训网络思政工作教师、人员所发生的教育培训费、会议费、教材费、印刷费、师资费、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二)订阅或购买与网络思政工作相关的报刊、书籍、资料以及有关的音像制品等费用;

(三)各级各类校园新媒体网络思政平台和账号建设管理等;

(四)用于制作、购买、传播网络思政文化产品所发生的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设计费、拍摄及后期制作费等;

(五)用于开展网络文化研究评价和网络思政教育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评审费、会务费、宣传费以及进行表奖表彰所发生的费用等;

(六)用于网络舆情监控管理所发生的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软件购买费、软件开发费、服务费、维护费、管理费等;

(七)建设、修缮网络思政工作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及维修配套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其他与开展网络思政工作的相关费用。

四、使用管理

(一)专项经费用于全校师生网络思政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统筹管理。每年9月向校党委会议提交经费使用计划,经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学校的财务制度。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校党委宣传部、财务处在职能范围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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